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17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乐山市夹江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单位情况表》。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符合附件2《2015年夹江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考核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等证书,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夹江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17名。招聘单位、名额及职位要求见附件2《夹江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6月12日下午3: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3.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乐山市夹江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各主管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会返回至报考人员邮箱。
报名邮箱:县卫计局:63351433@qq.com
县教育局:389015315@qq.com
(二)、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经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已合格的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地点: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地址:夹江县漹城镇兴隆街46号(夹江广场东南方向商业银行前行100米处)。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2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或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聘用环节。
(三)考核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考核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核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拟聘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由本人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在夹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1.经考核、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者,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流(调)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
(2)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招聘的人才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中共夹江县纪委、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夹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jiang.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不服从安排者或超出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一律不递补。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833—5662377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833-565725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652056
县卫生局:0833-5795387
县教育局:0833-56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