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中组部《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规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干得好的才能考得好”精神,突出“好干部”标准,突出“三重”导向,突出省委32字好干部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选调一批机关工作人员。
一、计划和职位
选调计划为6名。具体职位详见《宜宾县委组织部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四川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过渡参公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2.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
4.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两年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县内乡镇机关公务员需在公务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体岗位要求:①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②综合工作人员岗位:有党务工作或组织、政工人事工作经历,熟悉党务工作或组织、政工人事工作业务;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9.符合《职位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共宜宾县委组织部(宜宾县柏溪镇华盛街11号县委办公楼4-10号)。
3.报名所需资料:
①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县外人员需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垂直管理部门人员需经有干管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宜宾县委组织部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1份;④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的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6.费用:本次选调免收笔试费、面试费、体检费,其他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领取准考证
7月17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笔试科目:分为《现场命题写作》和《材料组合能力写作》两部分,由县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命题。
2.笔试方式:分上、下午进行。《现场命题写作》测试为闭卷。《材料组合能力写作》可在选人单位提供的计算机上查阅相关资料。
3.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4.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7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在宜宾县党建网(www.ybxdj.gov.cn)上公布。
6.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成绩=《现场命题写作》成绩×20%+《材料组合能力写作》成绩×40%(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及个性特征。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各职位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宜宾县党建网(www.ybxdj.gov.cn)上公布。
2.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前一天在报名地点领取。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计分:面试得分=(所有评委评分之和—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评委人数—2)。
6.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折合成绩=面试得分×40%(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面试得分公布:面试得分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五)综合加分
报考人员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每表彰一项按以下标准加分:县级加0.5分,市级加0.7,省级加1分,国家级加3分,同一表彰项目按最高层次加分。
加分依据在进入面试后提供,各项加分之和最多不得超过10分。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综合加分),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折合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宜宾县党建网(www.ybxdj.gov.cn)上公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考察:考察组由组织部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个别谈话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八)确定拟选调人选
选调总名额为6名,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根据综合分析研判结果确定选用人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以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宜宾县党建网(www.ybxd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接到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进入县委组织部顶岗试用;对有反映并调查属实的,取消试用资格。
(十)试用及正式选用
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顶岗试用(期间可转党组织关系),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试用期满将进行考核,经考核适应岗位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经考核不适应岗位者,回原单位工作。从县外选调的人员,先办理调动手续,对不适应岗位工作的,重新安排到其他岗位。
四、其他
本次选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宜宾县干部监督部门反映。
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6207501
举报电话:0831-6204064
附件:
1.《宜宾县委组织部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宜宾县委组织部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宜宾县委组织部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