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其中:公共类招聘59名,卫生类招聘12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定向公招岗位面向在邛崃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城乡基层项目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附件《邛崃市201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4月23日00:00至5月4日23:59(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2016年4月24日09:00至5月5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2016年4月24日09:00至5月5日23:59(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邛崃市201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和缴纳笔试考务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邛崃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邛崃市人社局、邛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邛崃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
(3)截止时间。2016年5月5日23:59。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缴费成功后打印《邛崃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5.岗位调整。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13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申请退还本人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6)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6年5月12日至5月14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公共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公共基础知识》×50% 政策性加分;
卫生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医学基础知识》×50% 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 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详见附件《邛崃市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加分。应聘人员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6年5月10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168号政务中心4楼,联系科室:人事管理科,电话:028-88791289)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4.报考面向邛崃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6.查分申请。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三)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原件校验名单。原件校验合格者,参加面试;原件校验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原件校验地点。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168号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联系电话:028-88791289)。
4.原件校验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2)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邛崃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两份。
5.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比例开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2开考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二)款规定办理。岗位调整情况将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事业单位的(含定向公招岗位),根据应聘人员专业和具体单位需求,由招聘主管机关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统筹分配。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七、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邛崃市人社局纪检组028-61781062)。
咨询电话:028-8879128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