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截止2016年7月31日后在读的学生。
二、招聘类别、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类别、岗位和人数,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16年金堂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6年4月25日00:00—5月4日23:59(节假日除外)。
2、资格审查:2016年4月25日09:00—5月5日17:00(节假日除外)。
3、网上缴费:2016年4月25日09:00—5月5日23:59(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和缴纳笔试考务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三)资格初审。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金堂县人社局负责。应聘人员在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缴费,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缴费100元。
3、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报名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5月12日至5月14日24:00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请严格按照毕业证所载内容填写。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者请勿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金堂县人社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50%。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研究,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6年5月6日在金堂人才网公布。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证书、《退役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立功奖励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6年5月9日至11日前交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取加分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7、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5月30日前在金堂人才网(www.cdjtrc.com)公布。
8、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核对校验原件
1.核对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
2.核对校验地点:金堂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89号县人社局5楼9号,联系电话:028-84997012)。
3.核对校验方式:核对校验时须提供:①本人《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③《应聘资格审查表》;④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籍证明(注明是否是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学制、学历,所学专业)及相关证明材料。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1张;⑥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核对校验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进行相应调减。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 政策性加分)×60% 面试成绩×4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金堂人才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金堂县人社局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金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聘用手续需在2016年7月取得与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我县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4997012(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金堂县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028-84923539